2016年8月23日,东与莲办理协议登记手续,协议约定:“一、双方自愿。二、男女双方共有财产分割如下:房屋1产权归女方所有;房屋2及房屋3产权归女。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撤销协议财产分割,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务性质,也属一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协议得以解除且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下,应视。
民关于赠与合同部分,从六百五十七条到六百六十六条分别规定了赠与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未尽所附义务主张撤销、经济状恶化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等内容。作为民事合同的。能否撤销? :某与某于2010年4月协议,协议约定,房产归男方某和儿子某各半,男方于后一周内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2010年6月,。